为丰富中心员工文化生活,推进员工之间的沟通,增强团结,特制订本暂行管理规定。
1、活动室开放时间:每晚7:00——10:00 假期视具体情况开放。
2、活动室主要对本中心职工服务,非中心员工谢绝入内。
3、员工入室参加活动,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讲究卫生,不随地吐痰。讲究文明礼貌,不得大声喧哗,不影响他人活动或休息。
4、禁止吸烟,活动室内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。
5、爱护室内设施和资料,活动结束后将物品放回原位。凡人为损坏者照价赔偿。
6、活动结束后,协助管理人员关好门窗及电源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7、中心派专人负责活动室的管理,负责公共设施和资料的保管、维护及秩序维持,严格控制活动室的开放时间,并做好相应记录。
饮食服务中心
2014年5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