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1年度淄博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,我校饮食服务中心第三食堂获此殊荣。
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学生伙食工作,去年建立了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暨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,由分管校长任委员会主任。饮食服务中心始终深知高校食堂与社会餐饮企业相比,具备更多的特殊性,负有更加重要的社会责任。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生活秩序,饮食服务中心一贯视食品安全为第一生命线,严格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,贯彻执行上级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有关文件政策,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。
此次受到表彰,是对中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机制所取得的成果的肯定,对中心进一步构建与学校餐饮服务相适宜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,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