饮食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2-06-29  

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《山东理工大学纪律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》精神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结合饮食服务中心党支部实际,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:

一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

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领导,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。在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、加快学校发展的需要。支部将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,认真学习贯彻校党委纪委《山东理工大学纪律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》的精神,进一步提高认识,讲政治,讲大局,增强责任意识,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凝聚人心、团结队伍、优化环境的重要抓手,按照校党委和纪委提出的要求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加强廉洁自律,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和监督制度,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。

二、严格执行“五个不许”

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,在各项工作中,对科级以上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坚决落实:第一,不许违反规定收取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,对送钱的,要坚决拒收;推不掉的,要及时上交组织。第二,不许“跑官要官”。对“跑官要官”的,要严肃批评教育,记录在案,至少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。第三,不许放任、纵容配偶、子女利用责任人的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中介活动牟取非法利益。违反规定的,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,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第四,不许参与赌博。今后,凡是参与赌博的,一律上报学校,再按规定处理。第五,不许借婚丧嫁娶之际收敛钱财,违反规定的,要严肃查处。

三、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。

要按照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的要求,严格遵守中央规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。即遵守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。做到:1、同学校党委保持一致,不阳奉阴违,自行其是;2、遵守民主集中制,不独断专行、软弱放任;3、依法行使权力,不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;4、廉洁奉公,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;5、管好配偶、子女,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;6、要公道正派用人,不任人唯亲、营私舞弊;7、要艰苦奋斗,不奢侈浪费、贪图享受;8、要务实为民,不弄虚作假、与民争利。

四、按照《通知》精神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廉政建设。校纪委文件中指出:“清廉不清廉,关键看过年”,职工对节日期间的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格外关注,予以高度重视。要坚持廉洁从政、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,力戒奢侈浪费。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,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、大吃大喝、单位间互相吃请,不准组织和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,不准驾驶公车办私事。在节日期间,支部要求科级以上干部、支部成员、全体党员要以身作则,严于律己,自觉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,凡违反《通知》精神,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