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餐厅:
根据2015年4月10日,中心下发的《关于校内餐厅出售制作低价菜品的通知》精神,中心检查组于4月20—21日,对校内自营餐厅低价菜品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、验收。从反馈结果来看,总体情况一般。
同时,为进一步科学、合理地完善此项工作,依据“大餐厅大窗口、小餐厅小区域”的原则,中心检查组针对各餐厅的实际规划和布局,逐个窗口、逐个区域现场进行了低价菜品种类、数量、质量、价格、主副食搭配的确认工作。并要求各餐厅要确保低价菜品质、明码标价、标识醒目。质检部负责低价菜品的检查工作,对违规餐厅按照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中心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、评比。
附:低价菜品标准
餐厅 | 窗口位置 | 品种数量 |
午餐 | 晚餐 |
第一餐厅 | 一楼1号 | 3 | 2 |
第二餐厅 | 一楼11号、12号 | 8 | 6 |
第三餐厅 | 一楼5号 | 13 | 9 |
第四餐厅 | 一楼南城3号 | 10 | 7 |
北苑餐厅 | 一楼7号 | 4 | 4 |
南苑餐厅 | 一楼5号、6号 | 4 | 4 |
饮食服务中心
2015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