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于5月12日—13日对校内所辖食堂、餐厅的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,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。
检查组主要采取查资料、看现场等形式,重点检查了各食堂、餐厅食品安全管理、晨会、晨检、环境卫生、“四防”设施、伙食材料采购储存、索证索票台账报备、加工操作、销售、留样、餐具洗消、食品添加、废弃物处置及中心禁止性规定遵守等情况。从检查情况来看,大部分食堂情况良好,各项规定执行较好,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,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,有效保障了师生的相关权益。
各食堂、餐厅存在的问题记录已经反馈给各食堂、餐厅的负责人,希望各食堂、餐厅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,积极整改,在此不一一列举。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:
(一)花园餐厅:麻辣烫区一人次无健康证,黄瓜未去皮,麻汁等原材料无索证索票。
(二)第二食堂:违规制作、出售凉拌菜(12日晚饭)。
(三)南苑餐厅:低价菜数量不足,比最低限量少两份。
(四)北苑餐厅:多人次口罩不规范,低价菜数量不足,比最低限量少两份。
(五)竹园餐厅:餐饮具消毒设备不到位,冰箱内茄子变质腐烂。
(六)韩江餐厅:鲜面条无有效票、证,烤肉处用肉无有效票、证。
(七)齐园餐厅:生姜变质,餐饮具未封闭保存,水饺区肉馅来源不明,烤肉处用肉无证、票,猪大骨来源不明。
(八)西苑餐厅:无餐饮具、食品盘消毒设备、设施,餐饮具未封闭保存,生肉无索证、索票。
三、处罚
对于此次大检查中发现的各食堂、餐厅存在的问题,各有关单位务必积极整改,中心将依据情节按照《处理办法》和合同及中心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。
饮食服务中心
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